索引号: | 12330600762502904b/2024-00119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成文日期: | 2024-05-23 |
主题分类: | 政务公开 | 发文字号: |
《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细则》政策解读
一、制定背景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,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整合,同时借鉴部分城市经验做法,经过调研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
二、制定依据
(一)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;
(二)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<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>》的公告》(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);
(三)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》(省人大常委会公告48号)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细则》包括总则、缴存范围、缴存账户、缴存,协助查询、冻结与解冻,其他及附则。主要包括:
(一)新增项
1.新增了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的明确表述;
2.新增了职工离职当月不同情形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规定。
(二)删除项
删除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相关内容,单独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、使用的政策。
四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和联系电话
解读机关: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;解读人:陈百中(中心党委书记、主任)、陈 忱;联系电话:0575-85080075
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4年5月23日